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下列属于上述相关情形的有()。 Ⅰ保荐代表人的配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Ⅱ因保荐业务或其具体负责保荐工作的发行人在保荐期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谴责 Ⅲ参与组织编制的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Ⅳ未完成或者未参加辅导工作 Ⅴ未参加持续督导工作,或者持续督导工作未勤勉尽责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内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下列属于上述相关情形的有()。 Ⅰ保荐代表人的配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Ⅱ因保荐业务或其具体负责保荐工作的发行人在保荐期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谴责 Ⅲ参与组织编制的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Ⅳ未完成或者未参加辅导工作 Ⅴ未参加持续督导工作,或者持续督导工作未勤勉尽责

题目选项

A. Ⅰ、Ⅲ
B. Ⅱ、Ⅲ
C. Ⅰ、Ⅲ、Ⅴ
D. Ⅱ、Ⅳ
E. Ⅳ、Ⅴ

正确答案

A

题目解析

【考点】违反保荐制度的监管措施;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69条规定,保荐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①在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上签字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但未参加尽职调查工作,或者尽职调查工作不彻底、不充分,明显不符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 ②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③本人及其配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④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文件; ⑤参与组织编制的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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